|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3001/202507-00202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 建议答复 |
| 名称: |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涡自然资规〔2025〕112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22 | 发布日期: | 2025-07-22 |
韩秀萍代表:
您在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塌陷区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原刘店煤矿塌陷区综合治理610亩土地项目,是2022年涡北煤矿(注:刘店煤矿2016年闭坑,现由涡北煤矿代管)作为业主自己出资治理的项目,涡北煤矿通过设计施工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当年春季开始施工,年底竣工。经涡北煤矿自验合格后申请我局进行验收,我局通过委派专家现场评审后初步通过验收。
您反映的原刘店煤矿塌陷区治理610亩的耕地,复垦土质差、土壤有砖头碎石、农作物产量低、地表低洼造成积水等现象,建议重新进行治理,提高标准,确保满足耕种等问题。因该610亩塌陷区自塌陷至今,涡北煤矿每年都按照每年每亩1500元的标准对塌陷的610亩土地进行补偿并签订了补偿协议,2022年治理结束后涡北煤矿依然有义务对治理的610土地进行培肥等措施,直至达到周边耕地产量为标准,群众满意后才移交村集体。因复垦好的土地不能闲置,竣工后涡北煤矿把治理的610亩土地委托给新兴镇政府组织临时耕种并进行管理。
2025年7月22日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县人大选工位、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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