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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507-0019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人大代表 建议答复
名称: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涡自然资规〔2025〕111号
发文日期: 2025-07-29 发布日期: 2025-07-29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9 18:50 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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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兵代表:

您在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农转用地50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转用30亩土地用于解决安置群众、扩大集镇建设规模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根据工作统筹,农村居民建房应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机结合。原则上,农民建房指标由乡镇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予以解决。为此,建议曹市镇充分挖掘和盘活镇域内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积极谋划拆旧地块项目,以便建新地块实施;同时,结合镇村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将上述新增用地先纳入规划后,由曹市镇政府向县政府出具办理土地报批手续的报告。

关于转用20亩土地用于辉山精美示范村建设学习营地的建议。该项目用地正在组卷报批中,建议曹市镇政府协同做好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土地征收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

  

2025729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20818

办复类别:B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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