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3001/202507-00198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 建议答复 |
| 名称: |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涡自然资规〔2025〕110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29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王飞代表:
您在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涉及我局职责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合理规划,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一部分土地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根据工作统筹,农村居民建房应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机结合。原则上,农民建房指标由乡镇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予以解决。为此,建议充分挖掘和盘活镇域内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积极谋划拆旧地块项目,以便建新地块实施。
关于您提出的“对‘二调’之前确实属于农村宅基地,而‘三调’调整为其他土地性质的结合实际合理调规,以保障农民有宅可用”。开展“三调”时以“所见即所得”为调查原则,按实地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绘。在“三调”期间按技术要求,对原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细化分类,例如:原村庄用地内部,已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但实地现状为农用地,按实地现状调查,不考虑是否已经发证。我局将在编制镇村两级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研究,结合镇村实际和农民建房需求,进行充分考虑,保障农民住房需求。
2025年7月29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20818
办复类别:B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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