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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507-0019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人大代表 建议答复
名称: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涡自然资规〔2025〕110号
发文日期: 2025-07-29 发布日期: 2025-07-29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9 18:53 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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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代表:

您在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涉及我局职责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合理规划,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一部分土地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根据工作统筹,农村居民建房应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机结合。原则上,农民建房指标由乡镇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予以解决。为此,建议充分挖掘和盘活镇域内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积极谋划拆旧地块项目,以便建新地块实施。

关于您提出的“对‘二调’之前确实属于农村宅基地,而‘三调’调整为其他土地性质的结合实际合理调规,以保障农民有宅可用”。开展“三调”时以“所见即所得”为调查原则,按实地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绘。“三调”期间按技术要求,对原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细化分类,例如:原村庄用地内部,已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但实地现状为农用地,按实地现状调查,不考虑是否已经发证。我局将在编制镇村两级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研究,结合镇村实际和农民建房需求,进行充分考虑,保障农民住房需求。

 

2025729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20818

办复类别:B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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