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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507-00171 组配分类: 土地出让公告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名称: 涡阳县2025年7月31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5号) 文号: 涡土告字〔2025〕5号
发文日期: 2025-07-31 发布日期: 2025-07-31

涡阳县2025年7月31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5号)

发布时间:2025-07-31 18:05 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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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土告字〔2025〕5号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出让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出让年限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GYCB2025-2

向阳路北路西侧、北环路南侧

1715.41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475

95

GYCB2025-3

胜利西路北侧长青路西路巷内

300.63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76

15.2

GYCB2025-4

胜利西路南侧30米孙楼社区阳光南路

625.01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160

32

GYCB2025-5

淮中大道南侧、西环路东侧

675.89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187

37.4

GYCB2025-6

紫光大道西路北侧紫光公寓院内紫金御景南

422.43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107

21.4

GYCB2025-7

紫光大道西路北侧华星西街东侧

308.01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78

15.6

GYCB2025-8

站前西路路北君豪酒店后东侧

462.0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128

25.6

GYCB2025-9

站前西路路北君豪酒店后东侧

629.98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175

35

GYCB2025-10

站前路中路北侧育英路口东农贸市场东

280.01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78

15.6

GYCB2025-11

站前路南育才路西

280.0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78

15.6

GYCB2025-12

站前路路南、七小后和谐家园对面(君豪对门)

1524.03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422

84.4

GYCB2025-13

站前路南侧、育才路西侧

2167.88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600

120

GYCB2025-14

站前路西段师范西门对门巷子

205.36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57

11.4

GYCB2025-15

育英路东侧环保局南侧

1369.89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380

76

GYCB2025-16

育英路东紫光大道南

173.4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48

9.6

GYCB2025-17

疾控中心南三里新村西

175.0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49

9.8

GYCB2025-18

疾控中心南三里新村西

197.4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55

11

GYCB2025-19

紫光大道南侧

280.00

商业用地

≤2.5

≤40%

40

62

12.4

GYCB2025-20

紫光大道南育英路东

595.00

商业用地

≤2.5

≤40%

40

131

26.2

GYCB2025-21

育英路东侧乐行路北

466.8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130

26

GYCB2025-22

谷水路东侧东、七彩城东

1711.0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475

95

GYCB2025-23

向阳路西侧三里九巷内

201.01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56

11.2

GYCB2025-24

站前路路南、信访局对面巷子里

1199.04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332

66.4

GYCB2025-25

万象城北面、福顺小区东

1640.37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455

91

GYCB2025-26

向阳路东侧、顺河路北侧

224.01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62

12.4

GYCB2025-27

紫光大道南、紫光公园对面

4147.89

商业用地

≤2.5

≤40%

40

911

182.2

GYCB2025-28

紫光大道南、紫光公园对面

3640.04

商业用地

≤2.5

≤40%

40

800

160

GYCB2025-29

紫光大道北、紫光公园东

973.61

商业用地

≤2.5

≤40%

40

214

42.8

GYCB2025-30

紫光公园北葛沟东、站前路南

630.0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175

35

GYCB2025-31

集贤路东、老玉翠中学东

511.42

商业用地

≤2.5

≤40%

40

113

22.6

GYCB2025-32

站前路南侧、集贤路东

718.69

商业用地

≤2.5

≤40%

40

158

31.6

GYCB2025-33

集贤路东、老玉翠中学东

532.88

商业用地

≤2.5

≤40%

40

117

23.4

GYCB2025-34

站前路与西子北路交叉口

2969.81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825

165

GYCB2025-35

朱楼中间、东西路路北

210.0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59

11.8

GYCB2025-36

葛沟路东侧

277.27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70

14

GYCB2025-37

涡阳县谢庄

193.20

城镇住宅用地

≤2.0

≤26%

70

49

9.8

GYCB2025-38

站前东路路南、车站路东侧

607.55

商业用地

≤2.5

≤40%

40

112

22.4

GYCB2025-39

站前路与九龙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1050.00

商业用地

≤2.5

≤40%

40

193

38.6

GYCB2025-40

站前路与九龙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420.00

商业用地

≤2.5

≤40%

40

78

15.6

GYCB2025-41

站前路与九龙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1153.99

商业用地

≤2.5

≤40%

40

212

42.4

GYCB2025-42

站前路东路路南(安徽天颐养老有限公司)东侧

388.14

商业用地

≤2.5

≤40%

40

72

14.4

GYCB2025-43

站前路东路路南(安徽天颐养老有限公司)东侧

435.59

商业用地

≤2.5

≤40%

40

80

1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住宅用地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2)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3)涡阳县境外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全资法人子公司,并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25731日至2025819日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731日至2025819日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581917时。我局将在202581917 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计划于20258201530分在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进行。

七、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参加宗地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 1 次)以上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宗地首次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后续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加价)。        

  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竞买人资金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

  4.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地块接收承诺函”,竞得地块后按出让公告等约定时间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接收土地。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7.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土地成交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8.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的余款6个月内缴清,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9.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出让人交付土地。

  10.根据《关于印发<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有关意见(2025年修订)>的通知》(亳自然资规函〔2025〕41号)文件约定,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后的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11.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出让人将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将作出相应惩戒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报名地址: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武 强、自然资源权益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558-7210180、0558-7565215

开户单位

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涡阳农商银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账号

100316978700010001

34001887408053001012

2710301021000023153

20000051660510300000042

178202399711

(二)拍卖地址: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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