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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991/202507-0005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 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涡阳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4 发布日期: 2025-07-29

关于《涡阳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9 10:29 来源: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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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涡河商砼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涡阳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项目审查会议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主要结论。项目位于涡阳县S202东侧、楚店产业园北侧(安徽涡河商砼有限公司内),拟对原有再生骨料生产线破碎工序进行改建,新增1台反击式破碎机,建成后再生骨料生产能力不新增。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根据涡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503-341621-07-01-478895)等相关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设施、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汽车冲洗平台废水以及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切实加强废气治理。运营期反击式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车间除尘系统,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依托原有15米高排气筒(DA009)有组织排放,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震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五)切实做好清洁生产工作。运营过程中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好清洁生产工作。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将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

(六)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项目投产前,须注册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七)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鼓励申报绩效引领企业。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做好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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