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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506-00030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S238涡阳县至利辛县 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征收土地 预公告
名称: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S238涡阳县至利辛县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号: 涡征预告〔2025〕6号
发文日期: 2025-06-09 发布日期: 2025-06-09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S238涡阳县至利辛县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9 18:15 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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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楚店镇楚店居委会、李楼村、前水波村、三里赵村、宋徐村、王桥村、赵寨村;龙山镇大高村、大何村、东山村、龙北居委会,龙南居委会、南三里村;马店集镇大高村、大胡居委会、胜利村、胜利村桥口组、胜利村相庄组;石弓镇东关居委会、耿楼村、耿楼村耿楼五组、西关村、西关村桥里组、西关村新桥组、西关村中新组、姚湖村、姚湖村冯庄组、于张村;天静宫街道凡桥社区、凡桥社区凡桥组、皇店社区;星园街道金桂社区、潘寨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楚店镇楚店居委会、李楼村、前水波村、三里赵村、宋徐村、王桥村、赵寨村;龙山镇大高村、大何村、东山村、龙北居委会,龙南居委会、南三里村;马店集镇大高村、大胡居委会、胜利村、胜利村桥口组、胜利村相庄组;石弓镇东关居委会、耿楼村、耿楼村耿楼五组、西关村、西关村桥里组、西关村新桥组、西关村中新组、姚湖村、姚湖村冯庄组、于张村;天静宫街道凡桥社区、凡桥社区凡桥组、皇店社区;星园街道金桂社区、潘寨社区范围内。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S238涡阳县至利辛县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涡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石弓镇、马店集镇、龙山镇、楚店镇人民政府、天静宫街道、星园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村民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涡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y.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石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洪庆   联系方式:17756766280

联系单位:马店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军     联系方式:13856810498

联系单位: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广柱   联系方式:18056805566

联系单位:楚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代明亮   联系方式:18226050303

联系单位:星园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贾向锋   联系方式:15056775999

联系单位:天静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增刚  联系方式:18156790066


附件:S238涡阳县至利辛县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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