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991/202505-00025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 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安徽鼎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涡环表〔2025〕10号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安徽鼎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安徽鼎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主要结论。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星园街道兴业路与兴盛路交叉口西南100米路南,占地面积30亩(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购置安装生产所需的凹版印刷机设备、智能复合机设备、制袋机等配套设备,共4条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道路、绿化、给排水、安全生产及环保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产8000吨食品包装卷膜及5亿只食品包装袋。根据安徽涡阳经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2412-341621-04-01-694124)等相关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涡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进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涡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涡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亳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采取道路洒水、砂石等原辅材料覆盖等“六个100%”措施,严防施工扬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使用国三以上标准机械,运输车辆使用尾气排放国五及以上标准车辆。
运营期:加强废气治理和环境管理。电晕废气、印刷废气、复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熟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气体处理工艺要求:集气罩风速须大于0.3米/秒;活性炭填充量为1:5000,即每5000风量,活性炭填充1立方米;活性炭填充截面积每万立方风量不小于2.3平方米;活性炭更换周期500小时或3个月;活性炭质量要求为碘吸附值不低于800毫克);食堂油烟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 4812.4-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其中乙酸酯类有组织排放执行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 4812.4-2024)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围挡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运营期: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及减振装置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由施工单位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胶水桶、废稀释剂桶分别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清洗废液、废擦拭物、废活性炭分别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通过技术路线和工艺参数的持续改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做好清洁生产工作。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环境风险管理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项目投产前,须注册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七)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鼓励申报绩效引领企业。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做好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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