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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1567526652U/202503-00066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涡阳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名称: 涡阳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6 发布日期: 2025-03-26

涡阳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7:25 来源: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1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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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GY2025CG024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54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捌仟元整每年578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阳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涡阳县第二中学食堂位于二中校内,涡阳县第二中学现学校教职工265人,学生3580人,提供早中晚三餐。学校为走读式学校,学生自愿选择在校内外就餐,学校食堂共两层。本项目采取食堂劳务服务模式,选取一家中标单位,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校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学校支付相关费用。食材由学校统一提供。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需按学校要求定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不定期提供加班用餐和教职工点餐服务,中标单位需进行食堂日常经营管理,承担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早餐提供:主食(汤面、炒面、蛋炒饭、包子、馒头、花卷等不少于12种),副食(稀饭、鸡蛋、四个小菜);中晚餐提供:备选菜数量不少于8个品种,荤素搭配合理。每周要公布食谱、样式翻新。(具体根据投标文件确定)乙方应当每周五前谋划好下周菜谱,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公布菜谱。食堂范围内禁止收取现金。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媛、张建、邵燕、汪颖玲、欧洪流、张翔、刘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0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534

3.开标日期:2025325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利辛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合同(2021年5月28日);②利辛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合同(2021年5月31日)

6.信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13日);⑤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13日)

7.项目负责人:潘成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JNCP240321599)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4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723350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涡阳县第二中学  

    址:亳州市涡阳县胜利东路2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1875671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张工 0558-7210182 19159695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7210182 1915969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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