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3001/202412-00245 | 组配分类: | 农用地转用审批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 村庄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 预公告 |
名称: | 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13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农民建房需要,拟对标里镇肖庙村小朱组;曹市镇高长营村长西四组,王老家村王老家中组;陈大镇姜洼村孙黑楼组、姜洼组、西张组,张集村八里段组;临湖镇崔庄村邓老庄组;牌坊镇王安村九门王二组;青疃镇青疃居委会青东组;西阳镇瓦房村后瓦西组;义门镇刘营村张营二组,滕刘村郭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涡阳县2024年第2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
二、转用范围
本次拟转用涡阳县范围内13个地块,分别为(DK01、DK02、DK03、DK04、DK05、DK06、DK07、DK08、DK09、DK10、DK11、DK12、DK13)。
本次拟转用土地范围详见附图,拟转用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次拟转用土地目的为农民建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转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本公告发布后,涡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本公告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镇、村(居)、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y.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标里镇人民政府 郭 蒙 15556712116
曹市镇人民政府 高 君 15156762905
陈大镇人民政府 胡大伟 17682999111
临湖镇人民政府 马 杰 15178077701
牌坊镇人民政府 董 升 13956821456
青疃镇人民政府 杨 光 15056822999
西阳镇人民政府 侯若然 13956828256
义门镇人民政府 李 飞 18856701083
2024 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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