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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9616595X8/202501-00101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月2日)
名称: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月2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3 发布日期: 2025-01-13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月2日)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3 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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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涡阳县某百货店 涡阳县某百货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1.罚款10000元;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康峰荷露水1瓶。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涡市监处罚〔2024〕25058号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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