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991/202411-00037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报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群众反映涡阳县丽任食品销售中心噪声污染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回复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1-20 | 发布日期: | 2024-11-20 |
经核实:涡阳县丽任食品销售中心位于西阳镇王楼行政村高台自然村村东,主要经营速冻食品冷藏及配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公司冷库不在名录范围之内,无需办理环评相关手续。该公司建设一座面积约200平方米冷库,冷库压缩机在冷库东侧密闭的房间内,噪声源为冷库压缩机运行产生的。紧临压缩机房间东有一住户外出打工,经常不在家,压缩机距西侧住户30米左右;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冷库制冷时间都是白天制冷,一天制冷4小时左右,分别是上午8:00至10:00、下午14:00至16:00。
2024年11月19日下午涡阳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使用声级计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布点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厂界东(监测时段16:36)、厂界南均(监测时段14:39)为55.3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0.3dB(A)。西侧为冷库库房,北侧为厂区院子,没有进行布点。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采取隔声降噪和基础减震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时要求该公司调整冷库压缩机运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错开村民休息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