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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11G/202501-00010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涡阳县住建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涡阳县住建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03 09:21 来源: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5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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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企业(个人)名称 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移送卷号 接收单位 经办人 组卷人 经办股室 移送时间 备注
1 安徽**建筑有限公司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市住建局联合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涡阳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基坑放坡比例不足,未进行支护,未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放坡、支护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二)...(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该企业在该项目初次违反) 涡住建移字(2024)1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平安、聂艳芝 殷钰 质监站 2024.1.24
2 董*勇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市住建局联合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涡阳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基坑放坡比例不足,未进行支护,未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放坡、支护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二)...(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该企业在该项目初次违反) 涡住建移字(2024)2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平安、聂艳芝 殷钰 质监站 2024.1.24
3 安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由县城管局负责实施的涡阳县城区空地绿化提升甲供苗项目造价公司(安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控制价编制单位、复核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和复核控制价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条。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低于五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涡住建移字(2024)3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杨鲁平 燕志强 建管股、质监站 2024.2.1
4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由县城管局负责实施的涡阳县城区空地绿化提升甲供苗项目造价公司(安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控制价编制单位、复核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和复核控制价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条。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低于五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涡住建移字(2024)4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杨鲁平 燕志强 建管股、质监站 2024.2.1
5 张*元 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由县城管局负责实施的涡阳县城区空地绿化提升甲供苗项目造价公司(安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控制价编制单位、复核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和复核控制价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条。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低于一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注册证书的单位注销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涡住建移字(2024)5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杨鲁平 燕志强 建管股、质监站 2024.2.1
6 曹*建 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由县城管局负责实施的涡阳县城区空地绿化提升甲供苗项目造价公司(安徽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控制价编制单位、复核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和复核控制价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条。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低于一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颁发注册证书的单位注销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涡住建移字(2024)6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杨鲁平 燕志强 建管股、质监站 2024.2.1
7 安徽**涡河建投有限公司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住建厅联合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未按方案进行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二)...(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该企业在该项目初次违反) 涡住建移字(2024)7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平安、聂艳芝 张巍 建管股、质监站 2024.3.19
8 廉*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住建厅联合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未按方案进行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1元以下的罚款:(一)...(二)...(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该企业在该项目初次违反) 涡住建移字(2024)8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平安、聂艳芝 张巍 建管股、质监站 2024.3.19
9 北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住建厅联合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未按方案进行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三)...(四)...(该企业在该项目初次违反) 涡住建移字(2024)9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平安、聂艳芝 张巍 建管股、质监站 2024.3.19
10 金*安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住建厅联合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未按方案进行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三)...(四)...(该企业在该项目初次违反) 涡住建移字(2024)10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平安、聂艳芝 张巍 建管股、质监站 2024.3.19
11 江苏**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由江苏**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气责监理的涡阳县全域旅游示范项目道源湿地公园环湖跑道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按照合格签字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涡住建移字(2024)11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杨鲁平 燕志强 建管股、质监站 2024.6.17
12 宁*松(项目总监) 由江苏**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气责监理的涡阳县全域旅游示范项目道源湿地公园环湖跑道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按照合格签字 违反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涡住建移字(2024)12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杨鲁平 燕志强 建管股、质监站 2024.6.17
13 涡阳县**中侨油气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14日涡阳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涡阳县**中侨油气有限公司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对 944户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属于从重情形) 涡住建移字(2024)13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卢壮壮、马鲲鹏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3.29
14 涡阳县**液化气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14日涡阳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涡阳县**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对277户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属于一般情形) 涡住建移字(2024)14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卢壮壮、马鲲鹏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3.29
15 杭州**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涡阳县亳州民用机场航站区项目内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
情经过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依据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涡住建移字(2024)17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海平、李珊珊 殷钰 建管股、质监站 2024.06.14
16 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市住建局移交关于亳州机场项目火情的相关线索,结合3月16日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航站楼项目,一名无证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导致项目出现火情,项目总监钱*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制止违章作业,总监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涡住建移字(2024)18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周奥林 燕志强 建管股 2024.4.12
17 安徽德云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安徽省德云楼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涡住建移字(2024)19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周奥林 燕志强 建管股 2024.4.12
18 丁配云(建设单位负责人) 安徽省德云楼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涡住建移字(2024)20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周奥林 燕志强 建管股 2024.4.12
19 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安徽省德云楼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涡住建移字(2024)21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周奥林 燕志强 建管股 2024.4.12
20 郭*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安徽省德云楼装饰及消防改造工程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涡住建移字(2024)22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周奥林 燕志强 建管股 2024.4.12
21 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市住建局联合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涡阳县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项目防水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防水卷材,未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一下的罚款。(该企业在该项目初次违法,其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涡住建移字(2024)23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平安、王洪伟 李平安 质监站 2024.5.9
22 李* 涡阳县曹市镇李*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轻情形,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涡住建移字(2024)24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鲲鹏、卢壮壮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5.7
23 吴*祥 市住建局检查发现涡阳上河都项目外墙保温专业分包单位(安徽开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吴建祥存在超执业范围执业 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条。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涡住建移字(2024)25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环宇、周奥林 燕志强 建管股 2024.07.24
24 涡阳**置业有限公司 涡阳**置业有限公司涉嫌超越资质等级开发“锦绣·蘭湾”项目 违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注销资质证书(该公司为初次超越资质等级开发项目,该项目已验收并交付使用) 涡住建移字(2024)26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冯森、杨伟 冯森 行政审批股 2024.08.02
25 涡阳县**酒吧服务有限公司 涡阳县**酒吧服务有限公司消防工程未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不具备从轻、从重情形) 涡住建移字(2024)27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周奥林、李环宇 周奥林 人防地震股 2024.08.02
26 涡阳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经群众举报,现场粉查发现涡阳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具有从轻、从重情形的) 涡住建移字(2024)28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高坤、袁辉 袁辉 住房发展中心 2024.07.19
27 王*轩 涡阳县曹市镇王*轩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轻情形,初次违反,危害后果轻微,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涡住建移字(2024)30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鲲鹏、卢壮壮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07.19
28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涡阳县住建局与亳州市住建局在第二季度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涡阳县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多处建筑垃圾未清理,部分物料摆放混乱,部分裸土未覆盖,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未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涡住建移字(2024)31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海平、张品杰 张巍 质监站 2024.07.24
29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市住建局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涡阳县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项目8#楼22层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试块,未取样检测。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涡住建移字(2024)32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海平、张品杰 李瑞祥 质监站 2024.08.02
30 何*燃 涡阳县住建局在与市住建局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涡阳县紫气东来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项目8#楼22层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试块,未取样检测。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涡住建移字(2024)33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海平、张品杰 李瑞祥 质监站 2024.08.02
31 吴*波 涡阳县青疃镇吴*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轻情形,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涡住建移字(2024)34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鲲鹏、卢壮壮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08.14
32 安徽**秸秆利用有限公司 安徽**秸秆利用有限公司消防工程未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不具备从轻、从重情形) 涡住建移字(2024)35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周奥林、冯森 冯森 行政审批股 2024.11.8
33 涡阳县**海岸运输有限公司 涡阳县优优城南建设项目,土方开挖未进行湿法作业,扬尘四起,部分裸土未覆盖,道路积尘未及时酒水清扫。涡阳县蓝帆海岸运输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施工现场采取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未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涡住建移字(2024)35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袁兴龙、陶纪荣 张巍 质监站 2024.9.26
34 江苏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大地珑璋台项目内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依据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涡住建移字(2024)36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李成富、杨敏 张巍 质监站 2024.10.15
35 赵*敏 市住建局检查发现金大地珑璋台项目外墙保温专业分包单位(安徽皖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赵*敏存在超执业范围执业 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条。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涡住建移字(2024)37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燕志强 建管股 2024.10.25
36 刘*英 涡阳县高炉镇刘*英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轻情形,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涡住建移字(2024)38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鲲鹏、卢壮壮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10.29
37 涡阳县**燃气供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涡阳县**燃气供应有限公司建设的涡阳县石弓镇加气站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涡住建移字(2024)39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冯森、李环宇 冯森 行政审批股 2024.12.11
38 涡阳县**液化气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28日亳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燃气安全督导检查中发现涡阳县**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未实行瓶装燃气配送经营(燃气用户自提购气)的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了《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 条第二款的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气瓶充装、运输、供应、配送、使用、检测进行全过程管理,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鼓励采用条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依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 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实行瓶装燃气配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以上五万以下处罚。 涡住建移字(2024)40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鲲鹏、卢壮壮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12.11
39 涡阳县**燃气供应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28日亳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燃气安全督导检查中发现涡阳县**燃气供应有限公司存在未实行瓶装燃气配送经营(燃气用户自提购气)的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了《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_四十五 条第二款的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气瓶充装、运输、供应、配送、使用、检测进行全过程管理,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鼓励采用条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依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实行瓶装燃气配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以上五万以下处罚。 涡住建移字(2024)41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马鲲鹏、卢壮壮 张晨 市政中心 2024.12.11
40 涡阳县**液化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涡阳县**液化气有限公司建设的涡阳县石弓镇加气站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涡住建移字(2024)42号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冯森、李环宇 冯森 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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