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634H/202412-00035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涡阳县高公镇徐营行政村群众反映水费问题的回复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26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
关于“我家位于高公镇徐营行政村,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家我们平时不在家不用水的时候也是每个月收取8元的费用,用多了自己还要再加钱,这个收费留言内容:依据是什么?相应的文件在哪里?是否合理?望领导予以重视。”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后,现将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涡阳县境内农村水厂收费严格按照2019年1月28日印发《关于制定涡阳县农村自来水临时价格的通知》(涡发改价格〔2019〕24号)、2022年6月21日印发《关于涡阳县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涡发改价格〔2022〕154号)文件规定收取,即两部制水价:
1.基本水价。对于农村居民用水户每月使用5立方以内(含5立方)的执行基本水价为每月收取8元;
2.计量水价。对于农村居民用水户每月超过5立方以上的执行计量水价为每立方2元收取;
3.优惠政策。对五保户,贫困户等困难群体执行每月收费4元的基本水价,超出部分按每立方2元收取计量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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