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752994036Y/202406-00102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2024年涡阳县农业农村局“先打后补”疫苗补贴申请指南,政策依据 |
名称: | 2024年涡阳县农业农村局“先打后补”疫苗补贴申请指南,政策依据及监督渠道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农医函〔2022〕33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流程:
一、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内规模化养殖场。 咨询电话0558-8166056。
二、补助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 0.2 元/毫升、猪 O 型口蹄疫疫苗1.2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疫苗 2 元/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 0.5 元/头份。
三、补贴数量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蛋鸡、种鸡、种鸽和种用鹌鹑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疫苗 0.5 毫升。肉鸡、肉鸽、肉用鹌鹑、肉鸭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补贴疫苗 0.3 毫升。肉鹅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补贴疫苗 1 毫升。种鸭、蛋鸭和种鹅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疫苗 1.5 毫升。
(二)猪 O 型口蹄疫疫苗。猪按实际免疫头数每头每次补贴灭活疫苗 2 毫升或合成肽疫苗 1 毫升。
(三)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疫苗。牛按实际免疫头数每头每次补贴 1 头份;羊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 0.5 头份。
(四)小反刍兽疫疫苗。羊按照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 1 头份。
四、补贴程序
(一)申请材料。畜禽养殖场户通过手机,打开微信搜索“牧运通”APP,找到小程序或微信扫码直接进入“强制免疫管理”模块注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1.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附件 1)。
2. 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 由养殖场户自建实验室或县级及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或大型养殖企业)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肉禽每饲养批次抽检 1 次、其他畜禽每半年抽检 1 次,每次检测样品量不少于 30 份)。
(二)申报与审核。在规定日期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和补助申请表(样式附后),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申请后,结合养殖场户通过“强制免疫管理”模块“牧运通”所填信息,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
(三)资金拨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审核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及时上报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县级财政年底前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先打后补”养殖场户。
举报电话:0558-8166056,地址:涡阳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涡阳县淮中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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