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618U/202410-00182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楚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关于落实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赋予 镇街道及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名称: | 【部门文件】关于落实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赋予 镇街道及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
各镇(街道)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4〕2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赋予乡镇街道、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赋予乡镇街道工作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涡政〔2023〕3号《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精神,经局研究决定自7月1日起,全面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临时救助工作要求一般自正式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确认(不含经济状况核对时间、公示时间和财政拨付时间),请各镇(街道)严格按照亳州市民政局、财政局亳民社救字〔2023〕6号《亳州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的救助条件和标准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每月的受助人员必须经镇(街道)联审联批会议研究通过,并做好相关记录留存。对于急难型困难对象的临时救助,由民政办汇报镇(街道)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救助、需在1个月内补齐相关资料。
二、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
根据省民政厅皖民社救字〔2024〕28号关于印刷《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9月底前,要全面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认定、分类实施救助”,即申请对象提出一次申请,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关根据其家庭收支情况、财产状况、困难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主动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临时救助”的
认定顺序,逐类进行审核确认,避免困难群众“反复申请、反复确认”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做到便民惠民,不断提高服务认可度和满意度。
县民政局根据省级档案模板,结合我县前期救助档案特点,制作了县级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档案模板 (附后),各镇(街道)民政办要高度重视,尽快抓好落实。市民政局对此项工作将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考核。
附件: 1. 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表
2. 低收入人口入户调查表
3. 低收入人口审核公示单
4. 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告知书
5. 低收入人口长期公示单
6. 低收入人口不予批准告知书
7. 低收入人口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
8. 低收入人口定期复核记录表
9.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动态管理审核确认表
10.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
11.18种特殊慢性病和6种重症慢性病病种
涡阳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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