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2X8/202408-00084 | 组配分类: | 教师职称评审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8-21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各学区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亳州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全县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不得跨单位、跨编制、跨岗位申报。
二、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有关评审资格条件执行。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有关评审资格条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202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线上和线下材料同步申报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申报、审核。
教师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9月30日17:00(逾期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申报和审核的将不予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申报人员同时需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交给学校,由学校统一上报至县区教育局审查保管。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强化责任担当,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职评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相关服务工作。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因审核把关不严或不公开、不透明的造成信访问题的,由各校主要负责人解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申报人员要坚持诚信原则,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在申报当年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考评课中必须达到优秀等次,一级教师资格评审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本提示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7220028。
涡阳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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