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634H/202408-00028 | 组配分类: | 主要业务办理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亳州楚店110kV输变电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亳州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亳州楚店110kV输变电工程跨越芡河、花行沟、胜利沟、幸福沟、团结沟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基本同意所报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跨越芡河等河道,位于涡阳县境内,具体位置、主要设计参数及建设内容见下表。
拟建工程一览表
序号 |
跨越河流名称 |
杆(塔)位置 (经纬度) |
档距 (m) |
与河道管理 范围线关系 |
导线最低点高程(m) |
防洪 设计 水位 (m) |
基础 |
|
内/外 |
距离(m) |
|||||||
1 |
芡河 |
A37(116°09'10.53",33°23'49.41") A38(116°08'55.87",33°23'49.46") |
379 |
外 |
A37-200.6 A38-30.25 |
44.11 |
30.6 |
A37灌注桩 A38板式基础 |
3 |
花行沟 |
A3(116°12'00.36",33°27'16.54") A4(116°12'04.63",33°27'15.71") |
113 |
外 |
A3-25.72 A4-58.9 |
66.03 |
/ |
A3灌注桩 A4承台桩 |
A7(116°11'58.56",33°26'55.79") A8(116°11'54.75",33°26'43.91") |
379 |
外 |
A7-7.33 A8-8.75 |
48.46 |
/ |
A7灌注桩 A8板式基础 |
||
4 |
胜利沟 |
A15(116°11'02.32",33°26'30.14") A16(116°10'56.02",33°26'22.94") |
275 |
外 |
A15-14.56 A16-206.9 |
48 |
/ |
利用已建杆塔 |
5 |
幸福沟 |
A26(116°10'19.43",33°25'24.53") A27(116°10'08.93",33°25'20.71") |
296 |
外 |
A26-97 A27-48.4 |
46.76 |
/ |
A26板式基础 A27灌注桩 |
6 |
团结沟 |
A29(116°10'06.24",33°24'59.76") A30(116°10'04.59",33°24'46.88") |
399 |
外 |
A29-343.4 A30-29.05 |
42.33 |
/ |
A29板式基础 A30板式基础 |
二、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三、基本同意涉河施工安排,11月份开工,2025年11月完工。跨河部分施工应避开汛期。
四、线路如遇跨越上表所列之外的河道(沟渠),杆塔布置应满足《涡阳县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涡政办〔2018〕34号)要求。
五、工程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许可的其它设施。汛期保证防汛道路安全畅通,对因工程建设及运行造成水利工程设施损毁的应予以原标准恢复或补偿。
六、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八、该工程建设及运行若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九、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涡阳县水利局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我局、涡阳县水利局备案。
十、后期如因水利规划与防洪要求发生变化,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十一、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工程未开工或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化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涡阳县水利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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