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677564086A/202407-00048 | 组配分类: | 隐患管理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交办单(开发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
开发区:
2024年7月12日,县委书记刘兴德带队对鸿路钢构一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隐患:
1.电动车停放混乱。2.消防栓柜门未按要求闭合。3.展厅中间照明灯损坏。4.生产车间内道路标线被污染。5.岗位责任牌破损。6.安全出口未全部打开。7.部分灭火器过期。8.室内消防栓损坏严重。9.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请你单位将隐患整改情况于2024年7月25日前上报县安委办。
邮箱:gyawb420@163.com,联系电话:7299728。
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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