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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408-0001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县政协 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84号委员提案 答复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05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5 15:45 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3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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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勇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各种机动车辆日益增多的同时也伴随着交通压力不断加大,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不足导致我县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我县编制的《涡阳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明确停车配置控制。坚持要求管理原则,合理配置停车设施,优化和引导小汽车停车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与用地功能、开发建设强度、道路疏解能力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停车布局。坚持节约资源原则,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考虑土地节约使用,鼓励采用立体停车与其他土地功能融合的规划思想。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在城市交通综合改善的框架下系统治理停车问题,采取街区治理、细化设计的工作模式改善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地区的停车问题。

对于停车系统发展策略以“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和“区域差别化”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停车设施的调控作用,实现动静交通以及停车设施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针对基本车位严重缺乏、公共车位供应不足、分布不均的现状情况,高起点修订停车配建标准,坚持“配建为主、路外为辅、路内为补”的停车供应结构,保障基本车位逐步落实,最终实现停车供需的基本平衡。规划建议停车泊位总量达到城市小汽车拥有量的 1.11.3 倍,路外公共停车泊位、路内公共停车泊位、 配建停车泊位占比分别达到 8%15%5%12%75%85%。积极贯彻差别化的停车供应及收费管理策略,充分发挥停车对车辆使用、交通组织、用地功能区形成以及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老城区停车位适度供应,外围地区足量供应,以停车价格杠杆限制进入老城区的车辆,减轻老城区交通压力,充分体现“以静制动”的原则。

对于老城区,以挖掘潜力为主,结合城市更新,通过置换土地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加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同时可以结合广场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设施,鼓励空间复合利用、节约用地。中心城区其他地段,新建建筑应严格执行配建标准,以免远期出现泊位不足的状况,规划的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应严格控制预留用地,禁止挪为它用。公共停车设施选址应尽量避开交通拥堵区域和节点,与公交走廊、慢行廊道布局相协调,选择道路条件良好、交通疏解顺畅、服务衔接便捷的城市地段;同时以城区次干路和支路为主要依托设置出入口,严禁干扰城市主干道路运行。规划结合化工园区布局,在集贤路与耿楼路东北角布置一处危化品停车场,用地规模约 2.4 公顷。

我县编制《涡阳县老城区城市更新规划、城市设计及单元规划》重点针对老城区停车难问题,特别提出四种解决停车难的思路。一是“控”,严控路边乱停车现象,严格划线规范停车;二是“调”,结合次干道路和支路在不影响通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设置沿路停车场地,针对老旧社区的停车改善,结合口袋公园以及公共广场布置行列式停车位、利用主要街巷边角空地设置港湾式停车带;三是“增”,重点利用更新地块改造规划部分公共停车空间及根据涡阳县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意向选点,并依据机动车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全覆盖思路,规划共计14处社会公共停车场,其中,现状保留提升5处,挖掘可利用土地空间新增9处,地下停车结合公建配置引导。四是“配”,要求各类城市用地都需按规范安排一定的停车场地,并在服务本用地之余尽可能的为城市提供停车服务。整体形成配建停车和集中停车为主、路边停车为补充、停车设施全覆盖、停车位置全规范的系统。

2024年85


单位联系电话:0558-7565218

办复类别:B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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