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征收土地信息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407-00221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工矿废弃地 复垦挂钩 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名称: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24 发布日期: 2024-07-24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8:15 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1383 次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亳〔202428号)要求,涡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刘楼社区,星园街道朝阳社区(原七里朱社区)、俞庄社区、金桂社区(原马腰社区)、马寨社区,城关街道孙楼社区、新城社区境内所辖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征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地面积

征地总面积2.0274公顷(计30.411亩),位于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刘楼社区,星园街道朝阳社区(原七里朱社区)、俞庄社区、金桂社区(原马腰社区)、马寨社区,城关街道孙楼社区、新城社区。

三、公告期限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日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涡阳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二)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7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