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3001/202407-00221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工矿废弃地 复垦挂钩 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
名称: |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24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亳〔2024〕28号)要求,涡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刘楼社区,星园街道朝阳社区(原七里朱社区)、俞庄社区、金桂社区(原马腰社区)、马寨社区,城关街道孙楼社区、新城社区境内所辖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征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地面积
征地总面积2.0274公顷(计30.411亩),位于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原蔡楼社区)、刘楼社区,星园街道朝阳社区(原七里朱社区)、俞庄社区、金桂社区(原马腰社区)、马寨社区,城关街道孙楼社区、新城社区。
三、公告期限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日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涡阳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
(二)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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