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752994036Y/202407-00040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2024年中央及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名称: | 【部门文件】涡阳县2024年中央及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 10 号1363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皖财农﹝2024﹞ 401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涡阳县2024年中央及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中央财政资金518万元,主要用于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补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
省级财政资金202万元,主要用于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动物疫情测报站工作经费,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入皖通道经费等。
1.“先打后补”补助疫苗种类。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
2.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对全县23个镇(街道)散养畜禽实行购买防疫服务的方式,完成强制免疫、检测、排查等。
3.开展强制免疫后抗体检测。
4.按照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
5.西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工作经费。
二、实施条件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散养畜禽实施强制免疫,使用的疫苗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招标,养殖户免费使用等;养殖场实施“先打后补”,由养殖场先自行购买,年底按照规定报销。
三、实施主体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主体是镇(街道)人民政府,由镇(街道)政府与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把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环境消毒、疫情排查、样品采集、检验检测、畜禽存出栏统计、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并组织实施。养殖场先打后补项目资金和动物检疫资金工作由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实施部门实施。
四、实施要求
根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规范经费使用和发放程序,建立完善考核办法,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监管措施
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公开公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件:涡阳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及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涡阳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涡阳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和省级
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一、中央资金使用计划(518万)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资金192万元。
2. 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资金100万元。
3.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26万元。
二、省级资金使用计划(202万)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资金18万元。
2.购买防疫服务57万元。
3.动物疫情测报站工作经费5万元。
4.西阳动物卫生检查站(入皖通道)工作经费35万元。
5.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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