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9616595X8/202405-00044 | 组配分类: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5月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名称: |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5月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5-27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涡阳县龙山镇某卫生室 | 涡阳县龙山镇某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 使用劣药 | 1.罚款10000元;2.没收劣药东药酚磺乙胺注射液1盒;光辉呋塞米片1瓶;宝珠牌维生素C片1瓶;苯妥英钠片1瓶;难老泉呋喃唑酮片1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5月20日 | 涡市监〔2024〕08015号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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