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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706A/202311-00147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8〕32号)
名称: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8〕32号) 文号: 皖民社救字〔2018〕32号
发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29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8〕32号)

发布时间:2023-11-29 11:04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浏览:4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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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以下简称《意见》)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地要认真落实《意见》中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临时救助审批的具体规定,结合贯彻《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7〕117号),根据本地实际,合理设定并逐步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逐步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2.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于重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标准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

3.以“托底线、救急难”为目标,认真落实“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推进资源统筹、提升救助效果。各地要积极动员、引导本地具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驻地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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