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11G/202402-00035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反映内容:来电人反映:其为城关街道困难户,前期一直享受住房补贴,但今年3季度与4季度补贴被告知未审核通过,现想知道具体原因。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并与来电人联系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反映内容:来电人反映:其为城关街道困难户,前期一直享受住房补贴,但今年3季度与4季度补贴被告知未审核通过,现想知道具体原因。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并与来电人联系。
回复内容:根据《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涡政办〔2020〕18号)第九条规定,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应按程序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涡阳厅进行申请;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租赁补贴协议期为1年;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运营机构负责定期对实物配租和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进行审核。经查,来电人刘继祥原系向阳社区、城关街道上报的廉租补贴,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后,廉租补贴类型已不存在。我局于2023年4月14日函告城关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关于取消廉租补贴的函》,请社区通知满足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保障对象,通过政务网统一申请,2023年6月20日前,我局将根据政务网审核结果予以确定发放对象。来电人于2023年4月24日在向阳居委会代办点提交租赁补贴申请,2023年4月29日经城关街道初审不通过(审核意见:需1.完整录入相关信息;2.提供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3.提供结婚证;4.提供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后期来电人未补正补齐,截至目前未通过租赁补贴申请审核,故不予其发放租赁补贴。请来电人完善申请资料,至向阳居委会代办点提交租赁补贴申请,经城关街道初审、县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纳入2024年租赁补贴保障。住建局28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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