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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9616595X8/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名称: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发布时间:2024-04-12 15:23 来源: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4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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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涡阳县某大药房 涡阳县某大药房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1.没收“医用冷敷敷料(重组人干扰素α-2b型)”30支;2.罚款10000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项及第五十三条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涡市监处罚〔2024〕07003号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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