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9616595X8/202404-00040 | 组配分类: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名称: | 涡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涡阳县某大药房 | 涡阳县某大药房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 1.没收“医用冷敷敷料(重组人干扰素α-2b型)”30支;2.罚款10000元。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项及第五十三条 |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4月3日 | 涡市监处罚〔2024〕07003号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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