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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31W/202402-00086 组配分类: 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涡阳县卫健委2024年1月卫生行政处罚信息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日期: 2024-02-18

涡阳县卫健委2024年1月卫生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4-02-18 08:39 来源: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6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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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个人)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或编号 立案日期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刘莉娟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涡卫公罚[2024]第1号 2023/12/26 警告,罚款:2000 2024/1/22
涡阳县路莉莉造型店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涡卫公罚[2023]第10号 2023/11/26 警告,罚款:1000 2024/1/11
袁继兴内科诊所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涡卫传罚[2023]第50号 2023/12/04 警告 2024/1/23
陈超群口腔诊所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涡卫传罚[2023]第47号 2023/12/04 警告 2024/1/23
涡阳县城关于宏祥内科诊所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涡卫传罚[2023]第49号 2023/12/04 警告 2024/1/23
张河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涡卫医罚[2023]第40号 2023/10/18 罚款:10000,没收违法所得:600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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