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16679106861/202503-00105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涡阳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17 16:39 来源:涡阳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浏览:269 次
【字体大小:

一、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

6.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8.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

9.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提供劳务者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或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权益;

11.农业种植(养殖)户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人为损害等遭受生产经营损失请求经济赔偿;

12.军人军属请求婚姻家庭权益;

13.国家和本市规定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代理但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1.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请求损害赔偿的;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的;

4.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其监护人侵害的;

5.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6.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审查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形。

(三)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

W020210609410806131185.jpg


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投诉受理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提供值班律师远程视频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7、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9、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10、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由辖区执业律师担任,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

行、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社区矫正岗

1、负责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3、指引社区服刑人员到所属司法所,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4、对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的来访情况、请假事项等进行记录,进行跟踪回访,并做好记录。

综合接待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对涉及法治宣传的,发放资料,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涉及公证业务的,引导其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并告知其应准备的各类材料内容。

四、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行政服务大厅司法局窗口

热线平台:12348

网络平台咨询服务:http://ah.12348.gov.cn/inde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