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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2X8/202402-00061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加分,考生,子女,提供,水平考试,证明,有关,材料,户口簿,学业,文件规定,初中,成绩,增加,规定,政策,台湾籍,宗教局,执行,侨眷
名称: 【优待政策】涡阳县教育局学生优待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优待政策】涡阳县教育局学生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4-02-23 14:59 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7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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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需提供户口簿和市侨办证明材料);

2.烈士子女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按有关文件规定提供材料);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需提供台办证明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需提供民族宗教局证明、户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需提供组织部门或本系统省级管理部门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按有关文件规定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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