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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征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我县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协议签订委托给各镇、街具体实施。
我局不负责此项业务,故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安置协议、安置方案听证、登记相关材料相关信息。
特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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