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5744132261/202401-00003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高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1-01 | 发布日期: | 2024-01-01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贫困劳动者到小微企业就业,在阜城三区工作月工资超过1280元、在四县一市工作月工资超过1180元的,分别给予个人640元、590元的岗位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如遇政策变化,及时动态调整)。
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对跨地区转移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由输出地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市内100元、省内300元、省外500元的交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贫困劳动者一次性创业补贴:贫困劳动者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具体的经营项目,并在我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
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补贴:凡到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并同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企业依法为之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和工资报酬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的,可享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月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的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补助期限为5年。)
高层次人才补贴:凡到临泉企业就业创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临泉登记注册公司,参加社会保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人员:(1)海内外博士、硕士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享受期3年;(2)985或211院校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每人每月补助800元,享受期3年;(3)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引进年薪20万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包括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即:以灵活的方式来临泉开展项目合作、科研攻关、技术服务、顾问咨询等工作,每年在临泉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0个工作日),连续三年按照企业支付人才薪酬30%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创业成功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与其他领金人员合伙创业的,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同期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视为本期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已享受完毕。上述新创办企业依法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成功补贴5000元。
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被招录的领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返还,单个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因临泉县为省级深度贫困县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60%。
技能提升补贴: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申办人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可免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具体按《职业培训目录》规定的培训时长和补贴标准开展。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有15个缴费档次,最高可缴6000元,最高补贴200元。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每月115元)构成,缴得越多,养老金越高。请关注“临泉县人社”微信公众号缴纳保费、查询信息。
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条件:企业职工男满60周岁、女工勤岗位满50周岁、管理岗位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
2.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一是通过手机APP“皖事通”进行认证,二是到社保大厅认证,三是可预约上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县户籍居民(除在校生)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卡:我县居民或参加社会保险人群持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现场办卡,网点实现全覆盖。
劳动保障:请广大民工进入工地施工时,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登记,未进行实名制登记,不要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如果发生欠薪,可到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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