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7349521828/202503-00047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天静宫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农村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
名称: | 涡阳县特困供养对象政策与标准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农村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亳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民福〔2014〕31号) 第四条。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二、申报对象
社会集中、散居五保。
三、办理条件
持有农村户口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四、申报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粮补卡。
6.本人照片。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个人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各社区(村)初审;
3、审核:镇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审核;
4、审批:镇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审批;
5、发证:县民政局社会股发放五保供养证; 资金发放(银行统一打卡发放)。
六、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0558-72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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