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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1567526652U/202312-00137 组配分类: 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机构: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安徽省涡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土壤样品制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名称: 安徽省涡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土壤样品制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9 发布日期: 2023-12-19

安徽省涡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土壤样品制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08:30 来源: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3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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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ZGY2023CG197号

尊敬的供应商

受涡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安徽省涡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土壤样品制备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23年12月26日09:00时前往本中心,就有关技术、服务、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就相关采购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共进行两轮谈判,在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用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3、其他资格条件:/。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以及相关工作指南,对涡阳县区域范围内的土壤剖面样、土壤表层样品、开展检验检测、流转等相关工作,并全程接受国家、省三普办监督检查及国家级、省级各级质控。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普查区域为涡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1875个)和剖25个剖面样点(约125个样品)所有土壤样品制备、风干、流转和保存工作。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编制样品制备计划,完成土壤样品的制备工作,对制备完成的土壤样品进行流转,对土壤样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分类保存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样品制备计划编制: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按照用户实际情况,进行样品制备工作计划编制。

2、样品制备与流转保存: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土壤样品初步制备工作,将制备的土壤样品流转至检测实验室和土壤样品库,并对备份的土壤样品进行分类保存。

3、质量控制:土壤样品制备、流转、保存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执行,至少有5名制样人员和质量检查员通过国家或省级土壤普查办公室颁发的培训证书,其余人员须经培训上岗;每个制样小组至少确定1名质量检查员。

4、场地:样品制备中心场地要求相对封闭,并按要求建成样品交接区、风干区、制备区、流转区、样品保存区等。风干区应通风良好、整洁、无易挥发性化肥物质,并避免阳光直射;样品制备室应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适当隔离,避免交叉污染,室内具备互联网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可以确保随时接受远程实时检查,制样过程全程摄像并保存记录不少于1年。

5、设备与材料:具备样品制备与流转保存所必需的各类设备、工具、材料等。

四、服务期(工期)

服务期限400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应在预付款支付前向采购人出具预付款担保。验收合格达到支付条件一次性付清。

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六、报价说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672000元。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二轮报价即可,无需按照报价函中的“第二轮报价表”格式进行填写。

七、谈判小组可就该项目有关事宜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八、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淮中大道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葛工

电话:1811089681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叶工

电话:0558-7551022

3.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8110896815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58-75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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