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263T/202403-00153 | 组配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石弓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二、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一)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提标降槛扩面,加强县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把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大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深化融合应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融入政府公共服务总体布局,实现数据信息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共建共用。
3. 加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文化墙、农民法治大讲堂等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4.巩固和规范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类型多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5.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健全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和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6.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将公证业务纳入本地区服务业规划,进一步创新拓展服务三农、金融、司法辅助等公证业务,保持公证员队伍和业务发展稳定增长,着力解决县域公证机构队伍数量不足和偏远地方群众办证不方便等问题。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7.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
8.集中实施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培养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等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并将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9.加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组织律师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按照部署适当延长县域公证机构具有公务员身份公证员在公证机构执业过渡期。推动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远程法律服务。
(三)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10.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
11.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12.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定期开展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设计评选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和多功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13.落实司法救助制度,重点对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急迫困难进行辅助性救济。
14.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衔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相关费用。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15.依托法律援助组织、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等现有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巩固完善“3+X”建设模式,整合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仲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16.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参与构建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安徽法律服务网。
(五)加强科技保障
17.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推动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发展,实现法律咨询、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科技创新支撑技术,推进法律援助创新、律师执业保障与执业监管、电子公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预警、法律援助智能保障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智能技术精准匹配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需求。
18.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数据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共建共用。引进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系统和新型装备,实现应用用户容量大、数据处理能力强的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智能化信息技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