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11G/202301-00096 | 组配分类: | 决策前公开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公租房(第一批次)预分配的公告 |
名称: |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公租房(第一批次)预分配的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1-12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为依法有序推进公租房分配工作,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涡政办〔2020〕1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涡阳县2023年公租房(第一批次)公开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被保障对象
详见《涡阳县住建局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预分配人员名单(260户)》。
二、分配时间
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分配序号1-130号,下午3:00分配序号131-260号。
三、分配地点
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东侧开标一室(具体位置:向阳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北、青牛广场东侧)。
四、配租房源
乐行佳苑小区、华都小区、德元小区、阳光花园小区。
五、分配方式
按照办结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抽取。
六、注意事项
1.分配当天(1月17日)被保障对象应提前20分钟(8:40、下午2:40)到场,分配工作开始后,迟到不得进入分配会场,迟到、未到视为放弃配租资格。
2.分配当天(1月17日)必须由《涡阳县住建局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预分配人员名单(260户)》中被保障对象凭本人身份证进入会场参加抽号;被保障对象无法到场的必须办理委托手续,被委托人当天进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代为抽取。以上证件不齐全的不得进入分配现场。
3.委托书办理时限: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6日(工作日),办理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东北侧115办公室,联系电话:2860560,监督电话:2861988。
4.为保障分配工作顺利开展,每个被保障家庭仅限1人进入会场参与抽号。
5.自抽号之日起,被保障人要在一周内到涡阳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乐行佳苑南门西30米)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6.分配当天(1月17日)被保障对象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涡阳县住建局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预分配人员名单(260户)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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