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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亳政秘[2021]76号文件)的要求。标准执行如下:
分散特困供养补助标准为550元/人/月。 集中特困供养补助标准为750元/人/月。 集中半失能特困补助标准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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