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政策性法规文件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52341621355139124C/202310-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日期: 2023-10-0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07 11:06 来源: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浏览:373 次
【字体大小:
    一.具有当地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听力言语除外),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新办的残疾证6个月可以申请)

  二.对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规定的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五保户不享受

  三.申请手续

  1.     填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身份证复印件3份
  3.     户口本复印件3份
  4.     二代残疾人证2、3、4、5页复印件3份
  5.     本人或监护人粮补本复印件3份、扶贫户复印扶贫账号
  6.     2寸照片3张
  7.     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病例、乡镇卫生院或上一级医院开具的需要长期护理证明、产生消费支出的小票(如购药购物发票此类)等相关能够证明需要持续照护6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