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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2X8/202309-00024 组配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进行,指导,学校,检查,督查,部门,情况,督导,安全,学校教育,办学,教育教学,治教,依法,提出,提高,意见,建议,师德建设,使用
名称: 兼职督学工作职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兼职督学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01 16:19 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6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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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二、依据各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对学校的内部管理方式、运行机制,按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要求进行指导检查。

三、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危及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不能协调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对学校教育经费拨付、管理和使用效果进行指导检查。

五、对学校课程设置与开设情况进行督查。

六、对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图书仪器配备、功能教室设备、信息技术装备及其使用等进行指导检查。

七、对学校校长(园长)履行职责和教师的培训、聘任、评价、师德建设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现、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办学水平;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督导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九、对校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进行指导检查。

十、对学校规范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行指导检查。

十一、对各级督导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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