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677564086A/202308-00049 | 组配分类: | 事故通报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花沟镇段湖行政村“8·09”燃气爆燃事故核查情况的汇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8-29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
我局于2023年8月15日接到县领导的签批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县燃气办前往现场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现场了解:当事人邓某(女,46岁,户籍地址:花沟镇段湖行政村西)于2013年8月9日17时许,邓某在家中厨房做饭时,遇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造成大面积烧伤,经县医院抢救后现已转至省安医大附属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经现场勘察结合走访:事发期间,邓某在家中使用木柴地锅烧制菜饭。因操作不当,燃烧的木柴引起木柴堆发生火灾。火情蔓延到地锅旁的液化气瓶(气瓶角阀开启状态),其气瓶连接管(橡胶)被第二火源燃烧导致断裂,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房间内明火发生爆燃事故,这是爆燃发生的直接原因。
另外,居民日常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不强,不会不能正确使用液化气,使用完毕后不能做到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和灶具阀门。
下一步,我局结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报道,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