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11G/202311-00113 | 组配分类: | 房屋维修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维修 |
名称: | 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维修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房屋维修标准:(一)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二)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1.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2.房屋共用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3.房屋其他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三)双方约定,下列项目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1.房屋门窗玻璃等易碎构件;2.分户水表及房屋内部的水管、水龙头、瓷盆、便盆等给排水设施;3.分户电表及房屋内部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4.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电梯、地板、墙壁等房屋构件或配套设施设备。(四) 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五)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申请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资金来源:县财政
维修单位:浙江久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8-7365566、736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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