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互动回应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11G/202307-00059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反映内容:反映人反映其是陈大镇政府退休干部,其户口在义门,现在没有住处,原陈大镇给其居住的房子被拆了建财政所了,现想申请一套公租房,望部门帮助处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反映内容:反映人反映其是陈大镇政府退休干部,其户口在义门,现在没有住处,原陈大镇给其居住的房子被拆了建财政所了,现想申请一套公租房,望部门帮助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8:21 来源: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540 次
【字体大小:
反映内容:反映人反映其是陈大镇政府退休干部,其户口在义门,现在没有住处,原陈大镇给其居住的房子被拆了建财政所了,现想申请一套公租房,望部门帮助处理。

回复内容: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县公租房申请审核实行网上常态化受理,申请类型分三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提交后,按照《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审核。如需申请请及时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涡阳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进行申报。按照《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的,每个家庭确定1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同一家庭成员仅可申请1套公租房或享受租赁补贴,不得同时享有。 第五条  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我县城区户籍及在城区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的常住居民并实际居住(其中渔民登记地址需位于本城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义务;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我县城区范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4周岁; 3.在本城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存月份可适当放宽;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我县城区范围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在本城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户籍不在本城区范围内;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若网友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我局将及时进行办理。住建局286056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