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2X8/202307-00024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涡阳县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 文号: | 涡教发〔2023〕77号 |
发文日期: | 2023-07-01 | 发布日期: | 2023-07-01 |
各初中学校: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提高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23年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向招生的学校及定向人数
涡阳一中定向生1448人(含特长生40名),招生人数1800人;
义正书院高级中学(涡阳一中东校区)定向生971人(含特
长生55名),招生人数1200人;
涡阳二中定向生960人,招生人数1200人;
涡阳四中定向生1032人(含特长生40名),招生人数1280人。
二、定向招生比例
定向招生计划不低于招生学校计划的80%。
三、享受定向招生指标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过我市组织的2022年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初中阶段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的学生),未到他校借读;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我县划定的普通高中建档线。
四、我县户籍在外就读学生回原籍就学情况
涡阳县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指标依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社会化报名点报名并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享受社会化报名点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
五、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报考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主要包括控辍保学、德育工作、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综合参考制定,并适当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
六、注意事项
1.定向生指标在普通高中建档线之上,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
2.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享受定向生指标分配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7210769,7210791。
附件:2023年涡阳县省示范高中定向生计划分配表
涡阳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