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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2X8/202307-00024 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涡阳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下达《2023年涡阳县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文号: 涡教发〔2023〕77号
发文日期: 2023-07-01 发布日期: 2023-07-01

关于下达《2023年涡阳县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1 16:20 来源:涡阳县教育局 浏览:61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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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提高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23年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向招生的学校及定向人数

涡阳一中定向生1448人(含特长生40名),招生人数1800人;

义正书院高级中学(涡阳一中东校区)定向生971人(含特

长生55名),招生人数1200人;

涡阳二中定向生960人,招生人数1200人;

涡阳四中定向生1032人(含特长生40名),招生人数1280人。

二、定向招生比例

定向招生计划不低于招生学校计划的80%。
三、享受定向招生指标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过我市组织的2022年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初中阶段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的学生),未到他校借读;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我县划定的普通高中建档线。

四、我县户籍在外就读学生回原籍就学情况

涡阳县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指标依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社会化报名点报名并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享受社会化报名点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

五、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报考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主要包括控辍保学、德育工作、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综合参考制定,并适当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

六、注意事项

1.定向生指标在普通高中建档线之上,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

2.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享受定向生指标分配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7210769,7210791。

附件:2023年涡阳县省示范高中定向生计划分配表

 

涡阳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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