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52X8/202307-00016 | 组配分类: | 招生结果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涡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签订协议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根据《安徽省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等精神,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经填报志愿、面试等环节,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高考同分考生按照名次先后原则),等额拟定签订协议建议名单(见附件),现将签订协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拟签订协议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于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到涡阳县第四小学(石弓山路与福宁路交叉口)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附件:涡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签订协议建议名单
涡阳县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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