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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591447065C/202406-00031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4 发布日期: 2024-06-24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24 17:38 来源: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11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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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二、受理机构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适用范围

全县

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五、实施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七、办理材料

申请书

  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

八、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局领导;  3.决定:局领导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局领导的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出具《办结通知书》并制作《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照由申请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领取;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九、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7561800

十三、投诉电话

756756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文旅体局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办结后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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