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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MB1C36671J/202404-00004 组配分类: 项目库建设
发布机构: 涡阳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项目库建设申报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项目库建设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01 10:50 来源:涡阳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10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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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申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资金保障、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双基”建设薄弱短板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农户意见,调研群众需求,全面梳理本村拟建设项目,并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针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申报内容进行审议,审议无异议的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最终确定村级申报项目。项目清单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进行审核,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

2.镇审核

对村级申报项目,乡镇要组织成立核查小组,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实地复查。核查小组核查通过后,提请乡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确定后的项目清单在乡镇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项目类型,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3.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论证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立足单位职责,结合部门职能规划,成立专班开展项目前置性审查论证,审核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需求、绩效目标等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要求。做到项目建议书及批复、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评审、环评、项目立项等手续齐全。不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进行组织论证审查。对于上述通过部门审核论证的项目,应于2022年10月底前,提交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入库审核。
对于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4.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县乡村振兴局对照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是否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等进行审核。同时,结合年度任务、资金计划,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占比,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报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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