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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54X/202603-00362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涡阳县义门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日期: 2026-03-28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6-03-28 16:48 来源:涡阳县义门镇人民政府 浏览:3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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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亳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民福〔201431号) 第四条。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二、申报对象

社会集中、散居五保。

三、办理条件

持有农村户口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四、申报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粮补卡。 

6.本人照片。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个人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各社区(村)初审; 

3、审核:镇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审核; 

4、审批:镇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审批; 

5、发证:县民政局社会股发放五保供养证; 资金发放(银行统一打卡发放)。 

六、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涡阳县民政局办公地点:涡阳县乐行路办公区社会事务和福利慈善事业促进股; 

乡镇(街道)办公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 

九、咨询、投诉电话

涡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558-72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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