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1591447065C/202303-00143 | 组配分类: |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老子庙会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关于老子庙会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应对老子庙会期间各种突发事件工作水平。
二、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仓玉
组 长:李仓玉 17356757999
副组长:张见伟 13637195385
高瑞瑞 13956692055
耿韶钧 13965768864
李 军 15156719666
成 员: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检查工作组和1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高瑞瑞任办公室主任,刘清为联络员。
1.办公室
主 任:高瑞瑞
联络员:郑雯雯 刘 清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此次老子庙会期间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起草有关文件、方案等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动态;收集整理各检查组报送的有关文字、图片、表格等资料;负责上报信息。
2.文化娱乐市场综合检查组
组长:高瑞瑞
组员:刘勇 刘廷 刘洋 郑林 李振 张春生 叶晨亮
职责:检查老子庙会期间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和演出活动是否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报送重大隐患信息,并做好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和各种演出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景区景点检查组
组长:耿韶钧
成员:蒋洁 郝庆山 徐博
职责:检查老子庙会期间天静宫景区是否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报送重大隐患信息,协调景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4.文艺演出检查组
组长:张见伟
成员:李 琳 刘 宁
职责:负责检查各文艺演出团体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报送重大隐患信息,配合文化执法综合执法大队及时做好各种演出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5.督查组
组 长:李仓玉
副组长:高瑞瑞
成 员: 郑雯雯 彭跃锋 刘清
职 责:督查通报各检查组是否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服从指挥、迅速反应、尽职尽责、落实到位。
三、处置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应对处置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本县级行政区域,以及其他需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协调处置的涉旅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分类
根据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3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大型游乐体育广电设施设备事故,拥挤踩踏事故,消防事故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卫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级)和一般(IV级),共四个等级。
(1)特大(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大(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①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④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⑤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2) 重大(I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I1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①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⑤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⑥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3) 较大(II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III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①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
④文化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⑤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⑥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⑦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4)一般(IV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IV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①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不服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导致1人以上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的;
④文化产品或者服务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⑤文化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本辖区范围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⑥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⑦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⑧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检查组应立即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对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Ⅲ级、IV级突发事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报告,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二)强化宣传教育。现场有关检查组在活动期间,应主动向有关经营者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有关检查组对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视具体情况将予以行政处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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