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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31W/202312-0016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涡阳县卫健委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2 发布日期: 2023-12-12

涡阳县卫健委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2 09:29 来源: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11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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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卫健委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二、审批类型:即办件

三、受理机构: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设定依据:

(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二)1.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了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为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1开展放射治疗的:

2.1.1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有病理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有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2.1.2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2.1.3含源放疗设备表面设有电离辐射标志;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1.4有放射治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有校准证书;有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有放射治疗质量保证方案;

2.2开展核医学的:

2.2.1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有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2.2.2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2.2.3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2.4有核医学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校准证书;有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有核医学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2.3开展介入放射学的:

2.3.1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有放射影像技师;有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2.3.2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有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2.3.3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3.4有介入放射学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有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有介入放射学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2.4 X射线影像诊断:

2.4.1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2.4.2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有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2.4.3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4.4有影像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有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有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五、申报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六、申报材料: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放射工作人员证,注明两年内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资质机构体检合格证明,六个月内个人受照剂量监测数据(新开展单位提供有资质的个人剂量检测单位出具的开展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新建单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新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及放射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期内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防护检测报告

七、审批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诊疗许可》办事项,按要求输入办事项信息;或到所在村(社区)其它代办点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若承办人核查材料符合要求,则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体要求及时间,承办人员在承诺期内对该项申请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勘验结论,现场踏勘或专家评审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窗口,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现场踏勘合格的报送卫生计生委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 3.审核: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勘验结论,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 4.决定:分管委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 :   无

十二、决定证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十三、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十四、年检要求: 同医疗机构许可证同期校验

十五、联系电话: 0557-7237093

十六、监督电话:  0557-7253786

十七、办理地点: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大道交叉口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卫生健康综合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b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47bcd298298e4c029512d3e3e321ea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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