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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7981256293/202506-00253 组配分类: 姓名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姓名变更、更正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3 发布日期: 2025-06-08

姓名变更、更正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08 22:09 来源:涡阳县公安局 浏览:596 次
【字体大小:

18周岁以下姓名变更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备注:

若父母有一方联系不上(或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另一方需书面承诺如孩子成年前对方对变更姓名提出异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其同意公安机关恢复原状;上述异议发生在孩子成年后,则以孩子意见为准。 

事项名称:

18周岁以上姓名变更

事项编码:


警种:

户政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申请材料:

1、变更人《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开始→网上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审批→核对原件→办结→取件→结束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部门:

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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