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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31W/202404-00034 组配分类: 行政给付类
发布机构: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服务指南】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服务指南】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

发布时间:2024-04-17 10:46 来源: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660 次
【字体大小: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申请材料

专家组鉴定意见、提出申请补助或抚恤申请、医院体检证明、单位同意证明、本人身份证(各一份)。

三、受理范围及条件

本事项无相关条件限制。

【法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2]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四、办理流程

图片1.jpg

五、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单位:涡阳县卫健委 

咨询电话:0555-7214786

咨询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卫健委

投诉电话:0555-721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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