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2341621355139124C/202601-00310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目录清单名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目录清单子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002014003003
服务对象:法人
实施编码:11341621003176319X4002014003003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办理地点: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大道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人社局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无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5:00
所属部门:涡阳县人社局(外专局)
所属区划:涡阳县
实施主体:涡阳县人社局(外专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县级
办件类型:即办件
委托部门:无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无
是否属于联办件: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联办机构:无
是否有权限划分:否
划分标准:无
是否属于上报件:是
下沉办理:否
通办范围: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阶段性办理:否
办理时间段:无
是否有特别程序:否
是否支持预约:是
预约渠道:预约网址(http://bz.ahzwfw.gov.cn/bsdt)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数量限制说明:无
数量限制依据:无
是否进驻大厅:是
材料收取形式:无
结果名称:无
结果样本:无
结果领取方式:无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无
监督投诉方式:0558-7212361
咨询方式:0558-7233759
审查标准:无
年审年检:无
设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 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 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 待遇。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 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2. 《国务 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 一 般应 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
经下述机关批 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 3.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 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 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4.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 厅函〔2013〕250号) 一、关于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延长 缴费问题。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 费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 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 费地为户籍地。若在企业 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 继续缴费地参 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具体延长缴费办法由各地制定。 5.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五条:参保单 位因不可抗力无力缴 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养 老保险费
,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受理条件: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需延缴的社会保险费情形的
申请材料:
无
办理流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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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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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 日 |
涡阳县人社 局(外专局 ) |
朱涛 |
业务受理 |
业务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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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0.5个工作 日 |
涡阳县人社 局(外专局 ) |
朱涛i |
业务审核、 办结 |
业务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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